十三年长成了一个罗璐璐
文•本刊记者 田玉彬
“我找罗璐璐。”
“我就是。”
“你是罗璐璐?!”
“没错,是我。”
罗璐璐的声音真是——太奇特了!我拿着电话有点愣神。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罗璐璐的声音。罗璐璐是一个女生,可是那边像是个男生在说话;我知道她今年刚刚13岁,可听起来却像30岁的男低音!罗璐璐,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要你自己写自己了吧?因为我的感觉就是这么错位!狂汗ing!
2005年上半年,罗璐璐在我刊发表了《以前我是乖小孩》、《照顾妈妈,我的心好酸》这样巨有个性的文章,那时她还是广西玉林市东环小学六年级的小学生。此后,我对她的好奇有增无减。有一天,罗璐璐跟我说:“在老妈的建议下,我花了半天宝贵青春去翻旧相片,最终得出一个结论:我长了13年总算长出个人样来了。”我看了,心中暗喜——故事这就要来了!
啊哈,我还是少说为妙!罗璐璐,你来跟大家说吧!
我喜欢养的宠物是——你一定猜不出~!
“爸爸,给我盖一栋房子吧!”
“你要一栋房子做什么?这里不是很好么?”
“我想养宠物。”
“这个家还不够你养宠物?干吗要一栋?”
“不,不够。”
“你要养多少宠物,需要一栋房子?”
“不多,一只。”
“什么?”
“狮子。”
这是我爸爸帮我回忆的一段对话。我小时候的想法真的是很夸张,竟口出狂言要养狮子。根据爸爸的分析,我养狮子的动机很单纯。当时我说:“如果我骑着一头狮子上街,就没人敢欺负我,而且人人都给我让道!”听了这话,爸爸差点笑岔了气。他活了这么多年终于知道,原来狮子还可以当开路机。
我是很喜欢动物,而且不是一般的喜欢,是极其喜欢,极其。
这个特点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显露出来了。当然,我不可能真的养一头狮子,不过是小鸟小鸡小鸭之类的。那时我人小,养的便是小小动物。刚破壳出来没几天的小鸡,几个星期大的小鸟,都玩过,哦,不是,是都养过。它们的寿命都不长,不出半月便死了,最长的也只有半年,主要原因在我,我太爱它们了,每天都要抱在怀里捏来捏去。奶奶早就提醒过我,动物跟人不能这么亲密,否则动物会死得很快。不知道这是不是迷信,总之我觉得这有一点科学成分,因为每一只跟我亲密无间的小动物最终都死在了我的魔掌之下。
养了十多年的动物,没在我手中死掉的只有三只,其中两只是鹦鹉,一只是小京叭狗。那两只鹦鹉是离家出走的,它们神奇地用嘴叼开了笼门,之后便逃之夭夭。而那只小京叭——却是被送走的。
最让我放不下的便是它。在小京叭离开我整整四年后,我仍旧对它念念不忘。在我和它相处的那一年里,每天它都以特殊的方式送别我或者欢迎我回来。它直立起向我作揖,做得相当令我满意。在我做作业的时候它四脚八叉地趴在我脚边,吭哧吭哧喘着气,顶着那一头乱草似的毛歪着脑袋看着我,样子特别可爱。它这么做无非是想等我做完作业陪它玩罢了。有时候等得久了,它也会焦急地冲我“呜呜”地哼两声,提醒我该陪它玩了。这家伙特惹人怜,让人忍不住低下头去跟它碰碰鼻子——注意:这是只有我跟它之间才有的动作,请勿模仿,否则后果自负。有一次我就是因为太信任其他的狗了,一低头,就被那狗“亲”了一下,结果鼻翼两侧各一道血痕。
当然,再听话的狗也有翻脸不认人的时候。我就被我的京叭咬过一次,原因是我光着脚踢了踢它吃的肉骨头,结果我挨了一顿针,它挨了一顿打。我捂着发疼的屁股听着它嗷嗷地惨叫,不禁为它感到难过。
我的京叭被送人的那天晚上我咬着被子哭得死去活来,自此,我发誓我再也不养任何动物,尤其是狗。
提前到来的叛逆期
不知为什么我的叛逆期比一般人早来了一两年。五年级末的时候,我这种叛逆就慢慢显露出来了。那一段时间我跟父母、老师相处得都不是很好。我经常笔伐他们。只是那时还不是很明显,一直到六年级,我的叛逆才变本加厉。
那时,我跟两个哥们天天混在一起。每到周末,我都借去书店之名偷偷跑到街上去跟他们会合。以前我一般会在家乖乖地做作业,现在我却总觉得老这么做作业很压抑,我觉得我们该放松了。在我看来,所谓的放松就是很随意地干自己的事,不受其他任何事情的干扰。我甚至厌恶学习,平时嗜书如命的我竟然开始思考我这么读书究竟有什么用。
来到街上,我们立刻往偶像店钻。我那两个哥们都是富家子弟,有事没事身上就揣着几十块钱,有时甚至上百块。有钱没处花了,我们每周都会在偶像店消耗一部分。偶像店里的东西都特贵,戒指大小的铁指环都不会下几十元钱。在那段时间里,光是指环我就弄丢了三四个,另外还有类似手链或腰链的东西,两个环,中间一条长长的链子,挂在手上、腰间显得很“串”(大概是酷的意思)。这些东西我们买了不少。
还有一种挂卡,用一条小链子穿着的一张卡,一般人都会买上一张两张,把它挂在背包上,而我们则是成串成串地买。为什么是成串成串买呢?我们发明了一种新的挂法,就是把链条一根一根连起来,弄成长长的一条。这种挂卡一张不过几毛钱,但我们先后为这花的钱却不下40元。我那哥们更夸张,把他买的所有挂卡连起来竟不下两米。我们常把这些挂卡弄成一条挂在肩上,气焰嚣张地走街串巷。
当然,光是这些还不过瘾。我们的钱,除了花在饰物上,还留了点去买酒。挂着这些杂七杂八的金属出了偶像店,我们再进超市,目标极为明确,就是找酒。开始的时候我们是喝罐装酒,一次就是两三听。后来喝着喝着觉得罐子太幼稚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摆着喝酒的姿势在喝可乐。而且那些酒的度数也太低,三四度上下,喝了比不喝还清醒,于是我们干脆买玻璃瓶装的来喝。当我们人手一瓶地出现在超市柜台前的时候,收银处的阿姨直打寒颤。
最初喝酒,我们都选择了在校外。最后喝酒,我们还是在校外。我们并不是没在校内喝过酒,只是为了一件事而心有余悸。
那天下午有体育课,哥们阿明从学校附近的超市带了瓶酒进来,体育课,我们公然在老师面前撬开了酒瓶,一人几口地将一整瓶酒喝光。我们当时的想法是:老子有钱,你奈我何?
作为一个年级尖子,我根本没有想起《小学生守则》里面的那一条:不抽烟,不喝酒。也没有想过如果体育老师将这事报告了我的班主任,我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我毫不心虚地喝了那些酒,然后冷笑着往同学脸上喷酒气。躺在学校操场上的时候,我就在想,就算你校长看见我喝酒,你也不能拿我怎么样。开除我吧?可是像我这么优秀的工具,不拿来为这个学校增光彩,就太可惜了。
下了课,我们便回教室去。在楼梯拐角处我擦擦脸,顺口说了句:“这酒真黏。”非常不幸,恰好被一个擦身而过的老师听到。那老师是认得我的,随即转过头来厉声问道:“什么酒?哪来的酒?”我吓一跳,连忙头也不回地窜上楼去。
从此我再也不在学校内喝酒。
这些只是我叛逆时期里的一些小片段。可能这些并不足以说明我真叛逆,你或许会说:“不过是喝喝酒戴戴指环而已,没什么希奇的。”可是你知道吗,真正的叛逆是会刺伤人的。容我忏悔一下,在我叛逆时期里受伤的人实在太多了。请允许我不再多提这些让人难过的事,阿门。
我的作文秘诀
常有人问我:“你写作文有什么秘诀吗?”我总会先沉默一阵子,因为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冥思苦想之后说:“你去抄范文吧!”
这实在是一个令人感到惊讶的答案。可是事实就是这样,我说的可是大实话。
我总觉得自己的文章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相反,却总认为自己写出的都是些流水帐,跟一年级时候的日记没什么差别。我不明白为什么一篇流水帐放在我一年级的时候就不好,到了我这个年纪就很好。不过既然有人认为好,那姑且就算是很好了吧。
说起来我的“写作秘诀”并不光彩,我甚至有些反对再次回忆这个过程。
四年级前我的作文是彻底的流水帐,惟一算是比别人强的地方就是没有错别字。四年级后我幡然醒悟,开始猛抄范文,紧接着我的同学们也开始抄范文,我恰好又高出他们一筹——他们抄小学范文,而我抄的是初中范文。我天生善于模仿,没抄几篇就把范文的文字和内容运用到作文中去了。这当然博得了老师的赞扬,号召全班同学要向我学习——抄范文。
我的作文因此光辉了一段时间。那一段时间里老师大肆表扬我,不惜一切地捧我夸我。这事如果放在一般人身上,或许他会感到很高兴,而且会变本加厉地抄啊抄啊抄,而我偏偏就有一种逆向思维,觉得,嗯,这么辉煌,够了,满意了。于是我放弃了抄范文,从此合上摘抄本。
我 丢开范文,在别人还在依赖靠抄范文取得成功感觉的时候,我开始跌跌撞撞地创作属于自己的文字。.因为自己曾经创造虚假,所以后来我能看到真实。凭着在抄范文的过程中无意间练就的通顺的语句,我描绘着身边所有事物的真实面貌。比如我的家乡四季并不明显,我会如实写道:“秋已至,然而树们并不肯换上秋装。”有很多同学却捏造了诸如“秋风来了,黄叶落了一地”之类的文字,或者生生地把玉兰树变成了枫树,天知道枫树究竟喜欢长在哪里。再比如描写校园的时候,我会写:“校内绿化很好,只是不见那草地上的小花们躲到了哪里去了,是不是还在大地母亲的怀里沉睡着不愿醒来?”其他同学则这么写:“啊,春天到了,校园里生机勃勃,花团锦簇,绿草如茵,风中时常飘来一阵醉人的花香。”而事实是,他们常常抱怨教室旁边厕所里传来的臭气。
久而久之,我习惯于描写社会的真实。因为太真实,所以有时候会很阴暗。老师就时常教育我不能老写阴暗面,要写光明面。可是一旦写到光明面,我就难免要夸大其辞,谎话连篇,废话连篇。这种虚假的感觉会让我想起过去抄范文的痛苦回忆,于是我依旧描绘真实,描绘大人们定义的所谓的“阴暗面”。我真实的作文在一大堆做作的文章里因此变得特殊,在现代人眼里,特殊的、独树一帜的就是好的,很多人说我的作文很好,原因就在此。
有许多人作文,就像我过去一样,都是为了分数,为了博得别人的好感,为了图名牟利,而去屈意奉承,谄媚阿谀,卑躬屈膝,不惜一切代价抄袭别人的作文以获得一时的喜悦。很多人之所以没有醒悟,是因为他们太眷恋这种虚假的喜悦了。而我跳出来了。同那少数特立独行的人一样,一意孤行地写着属于自己的文字,虽然有时候会因此受到许多人的唾骂。
说了这么多,我觉得这个“秘诀”大概也能总结出来了:先抄范文,尽可能尝试模仿;过后,如果能反其道而行之,开始真实,那才最好。
只要是人,我都可以跟他们玩
瞧见我的照片没?哈,没想到吧,我可是一个绝对的假小子。
我小时候的伙伴很少——至少在6岁之前很少,我记得的只有那么三四个,而这三四个之中就有三个是男孩子。直到搬家后,我伙伴中的男孩子占的比例还是很大。我天生有一种野性,经常跟那些男孩子们去恶作剧。比如在高中生们上自修的时候从宿舍窗口爬进去,将一些虫子、石头等杂碎玩意儿放进他们的饭盆里,或者塞到他们的棉被下。
印象最清晰的就是,有一段时间我们抱着一堆大小不一的石头跑到宿舍顶楼去,躲在栏杆下往学校外面的一片菜地上丢石子。据我们观察,那一段时间有个勤劳的“农民婆婆”常在菜地上浇灌她的青菜。听“小猪”(我的朋友)说,那“农民婆婆”好像跟我们高中的一个老大爷有过结吧,鬼知道他从哪里听来的,反正我们就计划了一场“自卫反击战”。于是我们每天晚饭后都守候在宿舍顶楼,一旦目标出现,立刻进攻。我们也没有要砸中她的意思,只是吓吓她,所以我们常常能看见她在空无一人的菜地上百思不得其解,然后破口大骂。我的投法极准,有一次我竟然一击命中那婆婆的浇水勺子,水花四溅,让婆婆受惊不小。我们却在仅隔十几米远的楼顶上笑得四脚朝天。(我要声明的是,想练习投法的同志还是不要模仿我们比较好,危险啊!)
就这样,我自幼跟男孩子们玩,久而久之,我也差不多变成一个男孩子了。物以类聚嘛!
我喜欢的几乎都是男孩子们爱玩的。
我在6岁时练习打乒乓球,跟伙伴们对战,学会了削球扣杀,将伙伴们打得落花流水。7岁踢足球,跟“小鸟”(我的朋友)默契配合,让对手吃零蛋。8岁学骑自行车,常载人在校园内狂飙乱窜。9岁练习滑旱冰,哗哗啦啦地穿梭于校园里。10岁学打篮球,一直到现在。
我小学时的体育成绩好得让人看了流口水。过去,有些自以为是的家伙认为我是个书呆子,只懂学习,便公然向我挑战篮球。结果我只耍了两下球,还没开战呢她就跑了。汗啊!空留我一人在球场上发呆。我比较清高,淡泊名利,所以对于那些体育比赛我一般是没有兴趣的。只不过有一次迫不得已参加了校运动会,立刻被老师收进校田径队。在赛场上都会有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我估计他们在想:这个男生怎么跑到女选手的比赛场了?
我在班里基本上没有性别概念。只要是人,我都可以跟他们玩。面对女同学,我可以跟她们八卦八卦,聊聊现在的哪个男明星比较帅,哪个女明星比较难看,或者唱唱流行歌。面对男同学,我便跟他们聊最新款的战斗机,或者“红警”、“梦幻西游”、“帝国Ⅲ”怎样通关,要不就是NBA的麦克格雷迪、艾弗森这个赛季表现如何,火箭有没有希望打入季后赛等等。这样我便能无论是跟男生还是女生都能相处得很好。难道不是吗?有些女生在小学或初中连话也没跟男生说过一句,这太没意思了。像我,多快活啊。
听以前的同学说,他们在一年级的时候以为我是一个男孩子,所以在看到我进女厕所洗手时感到惊讶不已,误认为我不识“男女”二字。我有些汗颜,想我真是幸运,不然那时候怎么没被那些小女生大叫着“色狼色狼”,然后同心协力将我轰出来呢?
编辑/田玉彬
发表在《知心姐姐》杂志2006年2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