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从第一次进驻百易后,投稿一直不少,而且除有事不能上网外,基本上做到了当日回复。但是随着投稿的增多工作量也加大,所以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的作者们,请你们投稿的时候,一定标明“字数”、所投“栏目”。

    至于字数要求和栏目要求,请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我约稿博客中的我刊“约稿信”。为了方便大家掌握一些比较基本的栏目要求,尤其文章类型和人称规范。比如,倾诉类型的栏目,如征文“每个女人都爱过一个混蛋”、“我和情人不得不说的故事”“欲望之戒”“隐私抽屉”“涩涩青果”“真情不哭”等栏目,要求必须是第一人称的,因为只有以“我”说故事的形式,才有可信性,而且语言风格要平实,不要弄得和现代诗、古诗一样的语言,谁平时跟自己好朋友倾诉心里话的时候会这么说?也就是说,虽然要求一定是第一人称,但不是说你明明写得是一个语言比较华丽的小说,只因为是第一人称的,就可以投这几个栏目。同样,所谓的“散文”、“随笔”风格更不适合,基本上我刊是没有“散文”“随笔”栏目的,无病呻吟、卖弄文采的文章,肯定用不了。

    希望大家多投稿,多与我沟通,QQ联系的作者,不要看我是否在线。我即使在线也是隐身的,所以,如果您有问题,请主动与我交流,否则我不可能一位一位作者的去问,“您是不是有问题,需要我帮忙?”另外也不要以为我不在线,或真的不在线,而不停的问“在吗?”“编辑,你什么时候能来?”否则,等我来的时候,您又可能不在。我只能回您一句“我来了”,这又有什么用呢?最好的办法和方式是,如果您有事情,请把您要说的事和需要我回答的事,直接留言给我,无论我是在隐身还是不在线。我都会在上线看到您留言的第一时间回答!

  •     初审,其实就是编辑当期组稿完毕后的第一次筛稿。 经常有作者的稿子在初审就被毙掉了,原因有些无辜,仅仅因为字数太多,或没署笔名,或干脆没有标题。这样的稿子可能编辑连内容都不会看就下一篇了。

        就说字数的问题,很多作者们往往不认真阅读约稿信上的栏目要求。文章风格、写作技巧、故事情节暂且不说,明明要求3000字的栏目,结果投来8000字。

        是的,虽然编辑的工作除了约稿就是为大伙的稿子删删改改。但是要知道,一个编辑,每天都会收到大量的来稿,不但要看稿子,还有每天的例会,还有时不时接到作者的电话,在网上一个接一个地回答来自不同作者的问题(通常编辑隐身的主要原因)。好容易闲下来一会,打开一个稿子,天,居然7、8千字。请问您有没有仔细看约稿信啊!
        我相信,所有写手都希望编辑们能够认真对待自己的心血。我也相信,每一个编辑同样是在付出心血的工作。但如上面所说那般的投稿者,编辑实在是认真不起来,因为一个3000字的栏目,你投来8000字的稿子,你是在认真的投稿吗?投稿,不是说自己随便写些东西,然后交给编辑就算投稿,最起码你的稿子应该是符合你所投杂志需要的稿子。
        打个比方,如果你是书店的老板,而我是一个服装厂的,我非要把我厂生产的衣服送到你的店里卖,你不收我的衣服,我就问你:“我们做的衣服不好吗?”你说:“不,很好。”“那为什么你不让我卖?”你说说,如果你遇到我这样的,是不是气都气死了?
        同样的问题,一样发生在编辑与作者之间。经常有作者,可能一个在约稿信上写得很清楚要求1500字的栏目,他投给我一篇6000字的稿子,问我:“我的稿子过了吗?”我回答:“没过。”作者:“我的稿子写得不好吗?”我:“不,很好。但不适合”作者“为什么?”我:“…………………………”
       
        任何人做事都希望事半功倍,谁都希望尽快结束手里的工作,开始下一项。同样质量的稿子,一个3500字,一个4500字,如果这个3000字的栏目只能有一篇送二审的话,你是编辑你会选择哪篇? 
        拿《情人坊》举例,一个2页的稿子,规定稿子的字数就是3200字,如果有一篇正好是3200字,且质量与其他稿子一样好,那结果不说自明。
        约稿信,是编辑们尽可能的为作者提供讯息而精心编制的。很多作者根本不去看栏目定位、要求等,只是看了稿酬标准、记下了投稿信箱,就把约稿信扔进垃圾桶。大部分的作者都是通过编辑张贴在各个“文学网站”的约稿信,而联系到编辑的,所以,请不要说你们没看过约稿信,而是没仔细看过约稿信。如果作为投稿者的您,连您要投稿的栏目都不知道,又怎么会让编辑对您的这次投稿有信心?所以,有针对性的投稿,栏目明确的投稿过稿的机会会更大。
        还有的作者投稿到我的电子信箱,邮件名为“稿件”,打开一看,上来就是文章正文,没有标题、没有署名。请问,这样的稿子我怎么用?还有甚者,在我回邮件询问后,居然回信说,“要不,你帮我起个题目吧?”到底是谁投稿?
        当然,很多作者已经开始用QQ直接与编辑联系了,这样确实方便不少,但是问题依然存在。比如,传来了一篇文件名为“1”的WORD文档,打开一看,同样是上来就是正文,没题目、没署名、没联系方式。如果我这一天只收到您的一篇稿,也许我看过之后还能找到你,问问这些本该具备的东西。但是,如果有一天我收了20多篇稿,一个一个看过之后,我上哪去记得这具“无头尸体”是哪位抛给我的?所以,亲爱的们,既然费了心血写了稿,能不能再负点责任,把你的“孩子”照顾好。你不给“孩子”起名,不给“孩子”穿衣服,回头他丢了、病了,你怪警察叔叔吃闲饭,好意思嘛?
        有作者问我,“请问编辑老师,我的稿子您看了吗?”我说:“哪篇。”他说:“《失控》”然后,我打开文件夹在几十或者上百篇稿子中找,找了半天也没看到“失控”这个名字的文件,然后不得不一篇篇打开看,终于在半个小时或1个小时后找到了这篇文件名为“1”或者“新建XX文档”的稿子。这样不仅是耽误您的时间,耽误我的时间,也是耽误所有把稿给我的作者的共同时间,其实您只需要在投稿前利用几秒的时间,就可以为我、为你、为大家省下更多的时间,否则,我看到这样的稿子,费了这么大劲只为找到这个稿子,我气都气死了,还能耐心看文吗。
        说了这么多,其实过初审的基础条件很简单,只要认真的按栏目要求控制好字数,行文格式正确,笔名、地址等资料详实,同时又能在写后多读几遍,将错别字减到最少,那么,你已经成功一半了。而且我相信,任何一家杂志的任何一个编辑都会喜欢你这样的作者!所以,千万别因为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让你的稿子败在第一关。
     
    下面是对投稿格式的要求:
    1、QQ传稿者,要求用“WORD文档”为稿子的载体,文件名为“文章题目(作者名或QQ名)”
    2、文档内文的文字字号为“5号字”,标题为“3号字”
    2、内文格式为:所投栏目、字数、标题、笔名、正文、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栏目:XXXX
    字数:XXXX
                             失控
                             XXX/文
         2007年11月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方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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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内容为多年与作者沟通、交流的心得和经验,仅供参考。
    1
        你是希望将自己摆在“名人”的地位,写出点东西让别人瞻仰,不管写得怎么样,你们都得给我看。还是站在为读者去创作,以满足读者的阅读欲望去写能够吸引他们的东西为目的。这两者之间有很大差别。
    2   
        既然你是想给杂志投稿,也就是说你希望它不仅仅是网络上免费贴的帖子,和放在家里只能自己凭吊心事的“日记”,而是真正的变成铅字。那么,你就得为杂志,为读者,至少是你想要投稿的这本杂志的读者去创作东西,创作!而不是简单的写。
    3
        能够在网上看文章的人,多数都是有着同样梦想和同是写作爱好者的人。大家基本上都是在自己写文章的同时去看一看别人写的东西。很少有没事去浏览别人写的文章的普通读者。也就是说这个文学网站有1万人注册,那其实你的文章的浏览量大多也就是这1万人中的一些。而普通的读者即使上网看文章,也是去看一些别人介绍的或是一些作家作品的“电子版”。
        所以,一些论坛里浏览量不小的文章,并不一定能够经受得住市场,也就是读者的考验。因为文学网站上,大家更多关注的可能是这个人的“才华”“文笔”,所以只要你会玩文字技巧,会制造美丽的辞藻,那么就会得到大家“美文”的称赞。
        而作为买杂志看的普通读者,我们能够要求他们像文学论坛里的会员一样都具备这样的欣赏水平和欣赏耐性吗?不能,也许他们关注的只是这个特殊案例的特殊性,也许他们关注的只是这个故事紧张的情节。所以说,作为要投在杂志上的稿子,最重要的就是故事性。你所有的本事都应该围绕这个元素去创作,而不是去想方设法的去显露你的“文笔”。
    4
        总有人问我,我的稿子写得怎么样?我说,挺好。他说,那为什么发不了?我就只能沉默了。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在为杂志为读者写东西,虽然拿出来看写得挺精美,可是这也不是“文笔”大比拼,和“诗词”大PK。
        一句话,文笔三流,故事性一流的稿子,还可以改,但是文笔一流,故事性三流的稿子就只能枪毙!
    5
        一直有作者问我,你看看我的稿子投哪个栏目合适,或者明明投的是一个纪实栏目,结果却是散文……我说你这个稿子不适合这个栏目,他就会说那你看看应该投哪个栏目?
        那么你对自己的稿子投给一个杂志,连要投哪个栏目都不清楚?你说你的稿子的上刊率能有多大呢?
        而聪明的写手们都是针对杂志的栏目去创作,目的性很强。
    6
        随性写作没有错,但是要投稿则不然。只想写自己愿意写的,期待一夜成名的人大有人在,有几个出名了?每个作者都认为自己的文字是出色的,是惟我独尊的,但是抱着“你们不识货,自有识货人”的人,可能一辈子只能怀揣理想,而实现不了理想。如果你是这片土地的国王,那么你可以藐视一切;如果你不是这片土地的国王,请先成为它的子民。
    7
        无论是一篇小说、纪实,还是倾诉。你总要让读者在读过之后在心里产生点什么。或忧伤或感慨或激动或不平或惊怵或浮想联翩。如果看过之后跟没看一样,那……
    8
        有些作者经常说,我写的是我身边的真事,很真实,为什么不能发?
        抱歉,说实话,我们没强调一定是真实的,难道小说都是真实的吗?或者说,你的真事写得不够好。电视剧大都是虚构的,为什么却一样让人感动,因为无论外壳是否真实,人类所共有的情感是真实的,只是被包装成一个更富戏剧性的外表而已。
        所以要善于将真实的情感和事件加以杜撰、精彩的杜撰,否则真实的事情每天都在我们身边发生,何必又去看你的那些“真实”呢?看看自己足够了。大家愿意去看别人写的东西是希望它能真的“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9
        故事强,其实说简单很简单。就是要善于制造矛盾。比如我们司空见惯的一些电影、电视剧、小说中的情节:一个男人爱向东走,一个女人爱向西走……;一个男人本来和女友相处的挺好,偏偏女友介绍了自己的女同学给他认识……;一个好好的自由人非要进监狱再带一队人出来……
        解决了矛盾就是大团员收场,解决不了,或是没等解决呢下一个矛盾又来了,到最后可能就是悲剧,无非这样。关键就是你制造矛盾的手段如何。操作起来并不容易,需要很多的常识、知识、经验、阅历等等。
    10
        作为一个为杂志写稿的作者,应该清楚的认识到,稿子的最终目的不是给编辑看,也不是拿来与有着同样“身手”的文友切磋的,而是为最最普通的,可能只是打发闲散时间的一般读者看的,他们有没有和编辑、作者们同样的文字能力暂且不论,恐怕连多费脑子读难懂的词、生涩的句子都不愿意。所以一篇大玩文字技巧,行文优美却索然无味的稿子,是发不掉的。

     
  •  (本文发于《情人坊》2007年10期,未经许可拒绝转载)

    记得那夜你的暖
    衣不如故/文
        在我16岁的时候,某天回家却看到爸爸妈妈吵得天翻地覆,原来爸爸喜欢上了一个小他十多岁的女孩,要和妈妈离婚。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在天快亮的时候,吃掉了妈妈用来帮助睡眠的大半瓶安眠药,我并不是真的想死,只想用这种极端的方式唤回爸爸。
        注定失败的努力,让16岁的我开始觉得爱情是个魔鬼,它会吞噬掉曾经有爱和亲情,我开始惧怕它。
        而我的心态经过了这次事件之后,也变得颓废而无所谓。我看安妮宝贝的书,听让人恹恹欲睡或者感觉厌世的歌。
        我不知道,我这副模样吸引了一个男孩的注意。有一天,他在路上拦住我,递给我一张包装精美的碟片,然后离去。晚上的时候我打开,放进碟机,那真是一场灰暗的电影,整个影片里冲斥着斑驳的墙壁,阴暗的场景和黑色的死亡。我窝在沙发上抱着小熊抱枕,睁着惊恐的眼睛看完之后,长舒了一口气,就像贪吃的孩子刚偷吃过那种满足。
        从此后,那个男孩就不断地介绍一些关于死亡的碟片给我看,他说他叫叶枫。我和他也越走越近,他身上似乎带着一股灰色的力量,让每一个靠近他的人都受到这种磁场的影响。我感觉我和他就是同一类人。
        叶枫的脑子里塞满了关于死亡的东西,他给我讲的音乐,他说的故事,死亡的影子无处不在,活着对他来说是种痛苦。
        有一天,他突然对我说,我要去远足敢不敢一起去。我犹豫了一秒,就拉起了他的手。那是我第一次握他的手,在我拉住它的那一刻它突然展开来像一把锁一样紧紧地握住我的手。
        长途汽车上,我在他温暖的怀抱里睡了过去,醒来后下车,才傻眼了,叶枫居然带我来到少漠边上,天渐渐黑下来,黄沙覆盖的沙漠有一种天然的压抑,又好像一块极能包容的毯子,让我忍不住想躺在它的怀抱里。我突然明白了叶枫说的“远足”,他很有可能想在沙漠里结束自己的生命。那我呢?我怎么办?想清楚叶枫的打算之后,我突然开始害怕,心里排山倒海一样,每一浪掀起的都是对生命的渴望。我也想起了妈妈,在失去爸爸之后要再失去我,她该怎么活啊?一股酸涩的水气从眼眶涌了上来……
        沙漠的夜晚很冷,因为寒冷,我们渐渐越靠越近,他温热宽厚的脊背抵在我的后背上,我心如鹿撞,耳朵却如兔子一样敏捷地捕捉到了叶枫渐渐加促的呼吸,还有他如擂鼓一样的心跳声。突然,一个滑溜的东西顺着我的衣服潜入贴在我的小腹上,我惊叫起来,以为是蛇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叶枫却突然转过身狠狠地抱紧我,我这才看清原来那尾冰凉的东西是他的手。他火热的身体和冰凉的手形成奇怪的反差,诱惑着我想探个究竟。
        借着月光我看到叶枫亮如星辰的眼睛,说不出是股什么样的力量吸引着我的嘴唇靠近他的,他却似乎想抗拒我一样手臂把我的身体固定住,但在我距离他嘴唇还有一点点距离的时候,他发出一声粗犷的小兽一样的哀鸣,狠狠地含住了我的嘴唇,辗转地舔拭着。他的舌尖缠绕上我的,吸吮着,我下意识地沉迷进去……
        我在心里叹息着,我肯定是爱上了叶枫。在他的热情下,我化成了一片云,忘记了死亡和恐惧,甚至有那么一秒,我还想起了我爸爸和妈妈,或者在感情上他们之间有很多事,是我不能懂的。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中午了,金色的阳光照在我的脸上,我突然觉得活着是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叶枫也没有再提到死亡,我回家之后,仅一夜之间,妈妈的头发居然微见白色,看到我,她终于撑不住晕了过去。等待妈妈醒来的时间里,我心里一直被一种酸酸的温暖包围着,幸亏自己没有做傻事,否则妈妈怎么活下去啊!
        奇怪的是,我再也没有见过叶枫。好在,我不再觉得活着是件痛苦的事情,我开始和妈妈一起享受每一天的阳光,甚至还打算给妈妈介绍合适的男朋友。偶尔想起叶枫,那种感觉就好像曾经有一只美丽的丹项鹤飞来停在我的心上,后来却又飞走了,只留下翅膀扑愣愣飞过时的声音。
        意外的是,差不多一年后,我突然收到了叶枫的信。他说,他一直喜欢我,看到我的颓废,他就装作和我是同一类人的样子,甚至故意引导我去谈及死亡等等话题,那次带我去沙漠,他只是想用这种体验死亡式的方式警醒我,但没想到青春的身体并不由自己意志来控制,他一遍遍地请求我的原谅。
        其实他不知道,我并没有怪他,那一夜的所有记忆除了他身体的温暖还是沙子的温度,那一夜不冷。
     
  •   (本文发于《情人坊》2007年9期,未经许可拒绝转载)

    和可乐有关,和左赞无关
    江烯雨/文
                           【一】
        武汉的夏天,热得让人萎靡。阳光刺得人睁不开眼来,稍微一动,又是全身的汗。我正和闺蜜在江汉路和花楼街交汇的音乐喷泉歇脚,一个人走过来拍拍我的背,小姐,你的可乐喝完了吗?
        我眯着眼睛打量他,清爽面容,鸭舌帽,阿迪的最新款运动装,约摸二十五六岁。我指指他手上的塑料袋,不知道说什么,话哽在喉咙里。他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说,我喜欢收藏。含在口里的冰镇可乐差点喷了出来,我咕噜咕噜喝完大半罐可乐,把罐子递给他。他受宠若惊地看着我笑,说谢谢。
        他是屋企。2001年,北京申奥成功,限量版纪念可乐罐发行,我和屋企在街头相遇。
        2007年夏天。六年前发行的纪念罐的价格已成几何倍数增长。我和屋企的关系也即将升级。可我始终不懂,为什么屋企如此迷恋随处可见的可乐罐。
        新装修好的房子里,他正在专心致志地摆弄一瓶可乐。嘴角叼着烟,坐在矮板凳上,神情专注。把拉环转到旁边,在拉环口部,用1.55mm钻头的电钻钻好洞,使劲摇动可乐罐。可乐喷出来后,用热水冲罐底。罐装可乐保存时间久了会涨罐,但打开又会失去保存价值。这是他保存可乐罐的独门秘方。
        屋企做完这一切,他探过头来问我,你刚刚说了什么。我看着他:你和可乐罐子结婚吧。
        刚装修好的房子充满刺鼻的味道,墙壁上刚刚挂上去的婚纱照上的屋企没心没肺地冲我笑,我捂着耳朵跑了出去。
     
                                               【二】
        屋企没有追出来,我耷拉着脑袋进了电梯。
        在电梯快关上的刹那,我看见了一个挺拔的背影。178cm左右。白色西装。头发很干净。我愣了一下,停止了哭泣。电梯门很快关上了。空间被门隔离起来,我重新畅快地流着泪。
        屋企一切都好,IT业界的精英,身边的莺莺燕燕那么多却独独钟情于我。这世界女人这么多,一周换一个换到八十岁都没问题。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我爱你。因为,我爱你。没有比这更简单,也没有比这更复杂的语言了。我不懂,为什么屋企爱我,还能这样忽视我。
        天渐渐黑了。武汉的夏天,早晚温差很大,只穿了超短裙和吊带装,我禁不住瑟瑟发抖。
        回家时,他正在看一份报纸。赤脚。脚趾轻轻地摩擦着另一只脚的脚踝,他徜徉在他美满幸福的瓶瓶罐罐里,就像块没有溶化的羊油嵌在布丁里。没有洗的衣服和袜子,散发着阵阵汗臭味。看见我回来,他从报纸里探出头来笑笑,又埋下去了。
        我噙着眼泪换上家居服,把他的衣裤和臭袜子一件一件放进盆里,搓洗,一遍又一遍。屋企的衣服一定要手洗,这样才不会残留可乐的污渍。
     
                                 【三】
        最初爱上可乐,和爱情有关。
        他是左赞,我青梅竹马的男友。爱情散了,记忆乱了,唯一留下的就是喝可乐的习惯:用二氧化碳灌进肺里来提醒曾经爱过。直到遇见屋企。生活陷入了一个被可乐包围的怪圈。
        洗完澡,走进卧室。屋企已经躺下了,正拿着遥控器频繁地调台。我不声不响地摁掉电视说,我有话和你说。他迟疑了一下,挪开身子腾出一块地来,明天再说吧。停顿三秒。他重新开了电视,我抱着毛巾被闪身进了客厅。
        茶几上,两罐没喝完的可乐斜斜地立着,犹如彼此凝望的情人。旁边有张精致的名片。左赞,设计师。还有几张新房的设计图,房主意见反馈表。左赞?难道在电梯撞见的就是他?我住进了他设计装潢的新房,却嫁给了别的男人?他看见了墙上的婚纱照?
        无数个疑问让我疲倦。我蜷缩在沙发上,就这样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梦里,我看见左赞明媚的脸。倾斜的可乐罐像比萨斜塔,倾斜着向我压来。
     
                             【四】
        我和左赞的别离源于城市的兴起。我不得不将一切的罪责归咎于这个时代。若在远古时期,我们会长期栖居在这方水土,无欲无求,不会有舟车劳顿的辛苦,不会有背井离乡的辛酸。左赞候鸟般的离去,让我望断秋水。
        终于,我来了武汉。在汉口火车站的大钟下面,我兴奋地给左赞打电话。我说,猜猜我在哪里。他惊疑地说,你在武汉?我娇嗔,行李好重呢,不过槟榔很好吃喔。他说,对不起小颜,我在石家庄出差。他说得很严肃,一点也不像在开玩笑。我将笑容进行到底,别开玩笑啦,快来接我!他说,有客户在,很忙。话筒里接着传来了嘟嘟的声音。
        我坐在武汉七月的烈日下放声痛哭。眼泪掉下来,落在地上,转瞬就没了踪影。左赞你不知道吗?我是特意来看你的。我单薄的身子已经在火车厢里被挤压了十几个小时。电话里的嘟嘟声提示着我的形单影只。
        电话挂了我就没再拨过去。我相信他一定会懊悔,会打电话到电话亭。可我守着电话整整一天,也没等来。那个夏天,我如同乌托邦的拾荒少女,在灼热的日光下,把单薄的身子折叠成一小块,缩进电话亭的阴影里。不懂事的小男孩用石头扔我,叫我小叫花子,街边的乞丐说我抢他们生意,施舍给我的都是冷冰冰的眼白。
        七月,我混在人群里,逃票回了湖南。一顿毒打后,我带着学费和衣物独身来了武汉。九月的太阳依然毒辣。我不再是拾荒少女,也不是小叫花子,而是武汉大学的高材生。
        我相信左赞依然在武汉,武汉是一座含蕴丰富的城,罩住了左赞不安分的心。我只能为自己的意义单薄扼腕三叹。九月九是重阳节,我在心里为自己的情愫画上一朵大大的祭花。尔后的几年,我和武汉男人谈恋爱。以后就是结婚,生子,老在武汉,死在武汉,死在左赞津津乐道的武汉。屋企,他是和我同坐一条船的蚂蚱。我用他来泅渡黑暗。
     
                                【五】
        临近婚期,心慌意乱。
        九一八。我弄不懂满腹经纶的婆婆为什么要在这个举国哀恸的日子让我们结合。
        给装潢公司回馈表的那天,我拨打了左赞的手机。不在服务区。去了公司,一个虎背熊腰的男人说,左赞出国了。啊?左赞出国治病了。他前几天不是还好好的吗?喔,他最近很不好,经常疼得直不起腰。他得了什么病?AS。
        AS。强直性脊柱炎。这是一种免疫性疾病,早先归于类风湿疾病。易造成严重后果,比如:残疾。原来,左赞对我态度的急剧变化是有原因的,可我无能为力。左赞不需要我的同情,就如同他不需要我的爱情。
        关了网页,我望着屋企,我们真的要结婚吗?九一八事变呢。屋企说,请帖不是已经发出去了吗。我沉默。心里剧烈的疼痛蔓延开来。
        不知道屋企最近在做什么,总是霸着电脑。我一靠近,他就忙不迭地关网页。终于耐不住性子拉开他,打开“最近浏览”,全和可乐罐相关。屋企啊屋企,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你还这样。我闷不吭声,兀自流泪。
        武汉的天气,是断然不合适AS患者生活的。左赞,左赞究竟去了哪里?
     
                               【六】
        画眉,扑粉,上胭脂。我就像是画了张皮的僵尸,冷得不可抑制。我就要结婚了,和一个只懂可乐罐子的男人结婚了。左赞在哪里?左赞你一切都好吗?
        穿上婚纱,化好妆,就不能流泪了。我拽着一把棉签坐在镜子前,每当有眼泪溢出的时候,就静静地吸出。我的伴娘们在周围叽叽喳喳,不知道多兴奋。屋企无奈地被他们堵在门口,她们嬉皮笑脸地讨要红包。而左赞呢,他是在医院里独自承受病痛吗?
        晚上七点。婚礼正式开始。新娘挽着新郎款款而来,花童喜庆地往我们身上抛洒着花瓣,乐队响起来,结婚进行曲,庄严而不失浪漫。
        挽着屋企臂弯的手,指甲狠狠地刻进了肉里,却不觉得疼。眼睛不停搜索场内穿白色西装的男人,一个一个。终于失望。左赞不会来。左赞怎么会来呢?左赞不会来。
        交换戒指时,屋企诡异地冲我笑,我把可乐罐子都卖掉了,所有的钱都在这个指环里呢。我惊疑:北京奥运就要到了,可乐罐的收藏价值会上升的。屋企说,老婆当然要比这罐子重要,你把我当傻瓜啊。说着一把拽住我的手,把戒指套了进去。
        事情竟会这样。我始料未及。终于把屋企的无名指穿进戒指里。他受宠若惊地笑,说谢谢。像极了我们初识的那天。
        我始终没等来左赞的信息。他如同一个断线的风筝消失了。
        屋企和我住在他设计的新房里。屋企说,没想到你这丫头,还会患婚前恐惧症。说着,用他细细密密的胡渣刺我嫩嫩的皮肤。
        我说,去你的,你以为我是可乐,想喝就喝,想倒就倒,不想要了钻个小洞,使劲摇一摇就自动滚蛋。你再冷冻我,我就跟别人跑了。
     
                                  【七】
        看到此处,有的读者会说,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八日还没到,你是个骗子。
        是的,我是骗了您,但这不能怪我。因为这个小说是我写给屋企看的。而左赞是我虚构出来的人物,还有我与他之间的故事,全是虚构出来的。
        从来都没有左赞这个人的存在,只有屋企是真实的,我活生生的爱人。可他却沉迷于冰冷的可乐罐而无法自拔。我写这个小说,无非是想刺激一下屋企:不要再玩你的可乐罐了好不?我这瓶被你封存很久的可乐,要爆炸啦。爱情也要出口,给我个直径1.55mm的洞吧!
        否则,没准哪天我真的跟某个叫“左赞”或是“右赞”的男人私奔掉,不信你就试试看。
  •  (本文发于《情人坊》2007年 5期,未经许可拒绝转载)

    你的牙齿真白,真整齐。我可以用它磨出一串美丽的手链,配我的手,天衣无缝,相得益彰,就像你一直一直在吻着我……
     
    牙白手链
     
    柳絮/文
     
            初次见到斯丽莲的那双手,窦清风便魂不守舍。
         那天斯斯低了头,以半跪的姿势侍侯清风试鞋。就是那双手,极灵巧极细致地,随意几挽便将黑色皮鞋上的鞋带盘结得美观大方、松紧适当。先是左脚,接着是右脚。窦清风从没见过这样纤美的一双手,芍药花蕊般娇嫩,玫瑰花瓣般细腻,细长洁净的指甲透着淡淡的粉红,泛着晶莹的光。黑色皮鞋衬托着的,分明就是乌金托盘上一对温润的古玉。
            窦清风的眼睛被牢牢粘在这对古玉上。
            北方都市最寒冷的冬日,大多数姑娘的手都是紫红、灰青的,纹理粗重,谁承想一个鞋屋的小妹竟有这样完美的一双红酥手?
         偏她左腕上,松松地垂了一串手链下来,珠圆玉润,与白晰的手臂相得益彰。
    好了,先生,您可以站起来走几步。正胡思乱想,斯斯直起身,对他微笑道。那微笑是职业的,一弯浅浅的弧。温暖的阳光照在清秀的面庞上,甚至看得清脸颊上细细的金色绒毛。窦清风呆了一呆。
         鞋子很柔软,很合脚。清风请斯斯将鞋包好,掏出名片:“什么时候有新产品,记得打电话通知我哦。”
         那双纤美的手把名片接了。手链又滑到小臂上,非木非玉,似珍珠却缺少亮光,似象牙却细腻润泽。窦清风强压了想去触摸的冲动,含笑道,小姐的这个手链倒别致,配你的手,尤其漂亮,可以去拍广告呢!
            斯斯的眼神一定,旋即又笑了。再看名片,不自觉地念:窦—清—风,鲲鹏广告公司策划部经理……
     
         没多久,窦清风果然来找斯丽莲拍广告了。是一双手的特写,钻石在无名指上熠熠生辉。
         午夜,两人并肩站在华联商厦对面,看斯斯的手在橱窗里风情万种,诱惑无边。斯斯忽然轻叹口气,似问自己又似问身边的情郎:谁会真正把钻戒戴到我的手指上?
         清风缄默无语。少顷,他将自己温厚的充满欲望的手掌一点点覆盖在同样充满渴求的那双手上,十指缓缓交叠,宛若一场渗入骨髓的交合。
         知道是没有结果的。他是有了妻的。他的妻叫舒丽,公司董事长的掌上明珠。
      
      斯丽莲从与同事合租的小平房搬出来,找了处一室一厅的小公寓。
      起初窦清风只是偶尔来,他知道公司有太多的眼睛盯着他。但是偶尔来也值得。清水中绽放着马蹄莲,鱼缸里色彩斑斓的热带鱼追逐嬉戏,桃心形状的梳妆台正对了满床散乱的红锦被。此时,斯斯在厨房里忙得不亦乐乎,她洗土豆,切西芹,剥青椒,这些蔬果浓厚丰郁的汁水渗进她手上的每一处皮肤,绝无腐蚀只有滋润。收拾完碗筷,斯斯就会腻粘在清风的身上,捏他的肩,揉他的背,摩挲他的大腿,娇嫩柔韧的十指从他的黑发里一次又一次划过,直到他亢奋,直到他喘息,直到他不能自抑……
      女人的身体和女人的身体真乃天壤之别。斯斯的身体比斯斯的手指更美,更丰腴,柔若无骨,清风几乎疑心自己怀中是滩可以随时融化的水。偶尔的,清风也会想起舒丽,端庄的职业装穿在舒丽身上,清瘦、高挑,美丽而傲慢。但床第之上,一切刻板如公事,舒丽硬硬的骨头也总是硌得他生疼。
      终于渐渐频繁,终于所有的闲暇都不受控制地交付了这小小的居室。只要她在怀中,金銮殿塌下来也不用去管。这恣肆,似掺了毒汁的罂粟花。
      斯丽莲,就像她腕上的那串手链。非木,比木清润;非玉,比玉温暖;非珍珠,比珍珠含蓄。哑哑的光在不经意间流转,衬着她的手,天衣无缝。
      斯斯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偏不让他去触摸那串手链。赌气一样冶斜了眼,声音却娇嗔,像嘴里含了一颗樱桃:别碰我的手链!
      偏碰!
      再碰我就翻脸!
      你翻。我还真想看你翻下这张美女画皮,露出张小鬼儿的脸来——省得我这么迷恋你!
            斯斯撑不住,便笑了,露出洁白的牙。斯斯绝少露齿笑。她的牙齿虽白却不整齐,据她说是得自她父亲的遗传。
     
      也说起她父母。灯在床头温柔地亮着,她的手指若有若无划过他腰间最敏感的肌肤。她会说起她的家,距这个城市500里外一个小小的县城。
      我的父亲曾经是县医院最有名的外科医生。工作出色,相貌英俊……
            唔。他闭着眼睛享受她的抚摸。
            可我妈妈连护士也不是。她是个任人呼来喝去的勤杂工。但他们却相爱了,却结婚了,而且有了我……斯斯摇晃着他,轻轻地问:清风,这是爱情的,是不是?
      窦清风笑,握紧她的手:是。是爱情。
      斯斯声音渐低,可我9岁那年,医院新分来一个医大女生,跟我爸好上了。我妈气得几乎发疯,说你走你走……爸爸就走了,就再也没回来。不要我妈妈了,不要那个大学生了,连我也不要了……
      她任眼泪流着,自顾自说下去:我妈把我带大,工作比以前还要脏,还要累。再苦再难妈妈都没说过什么——我,我实在该考上大学报答她的,可是……
      清风替她擦去眼泪,捏她精巧的小鼻子:可你不听话,贪玩、淘气,是不是?结果只做了鞋屋的小妹。
      斯斯把头埋进他胸口,半晌应道:是。
     
            终于忙完一单大业务,窦清风乘机请病假:我重感冒,别传染给大家。
            是斯丽莲纠缠着他去的。斯斯振振有辞:你怕啥,又不是毛脚女婿上门,只算一个朋友。我妈下次要问起你,我就说看不上你把你又踢了就是。
      四壁洁白,纤尘不染。
      清风就是这样见到了斯斯的母亲。和一般年近50的妇人无二,斯斯的妈略有皱纹,略有白发,略嫌朴素的衣服,通透而略带慈祥的笑容。只是她的手,那无论如何也不似一双长年劳作的妇人的手,细腻、光润、 纤巧——连泥土都似乎可以在这双手上扑簌簌地开出花朵。
      窦清风有一刻在怔忡。26年前,斯斯那年轻英俊的父亲是在什么情况下陡然与这双手相遇的呢?他叫住她,让她把不慎弄脏了的白大褂送去清洗房,抑或她叫住他,送上他匆匆走过时掉落的病历?
            都不是。趁母亲在厨房做饭,斯斯似笑非笑地斜他一眼,慢吞吞说给他:
            我母亲是勤杂工。你道这样的小医院里勤杂工是多容易做的?处理死人的衣服、沾满鲜血与粪便的污物、倒掉垃圾桶里未成形的婴孩……那时我父亲上班也没多久,给一个腿上生满脓疮的病人做手术,把那些溃烂、腐败的坏肉全剔走,他得强忍着一阵阵难闻的恶臭。手术结束,他几乎吐出五脏六腑,正看到有个很秀气的女孩沉默地提走了那桶剔下来的脓血经过他身边,只是无意识地扫了一眼——黑的血,脏的血,恶臭的血,桶沿上她的手却比玉石更洁白,像一朵初初绽开的兰花。
      从此沦陷,万劫不复。
      然后斯斯苦笑,有什么用。10年后,人,还是走了。头都不回。
      窦清风的心里猛然堵了一块破棉絮,软而韧,脏而乱,纠结成团,又千丝万缕。斯斯轻描淡写的那些腥臭与污秽,似乎是遥远的,又似乎,就粘在了他的皮肤上。完美无缺的一双手,摸过白的骨黄的脓红的血发紫的尸体,未成形和成形了的婴儿,滑腻腻的胎盘,冰凉凉的血衣……
      也是这双手,端了碗碟上来。白的莲藕,黄的韭黄,红的番茄,发紫的茄子,未成形和成形了的红烧狮子头,滑腻腻的蛋汤,冰凉凉的拍黄瓜!窦清风面色惨白,那块破棉絮还是在心头堵着,吐不出咽不下,软而韧地梗在喉间……
      
      妈妈问:你为什么要对他说这些?
      斯斯随意拨弄了一下腕上的手链:因为我爱他。可我清楚,他成不了我的人!
      
            窦清风刚上班就被找去谈话。不是董事长找部门经理,而是岳父骂女婿。将一叠斯斯与他腻在一起的照片摔在地上,老奸巨滑的男人终于为心爱的女儿大动肝火:
            你还敢说是逢场作戏?逢场作戏你会跟那个女人去她家里?
     
      期限是3天。3天里,窦清风必须彻底解决与斯丽莲的问题;否则就是离婚,就是失业,就是把辛辛苦苦博得的高薪厚职拱手让出——或者,让出的是将来的整个鲲鹏广告。
      东窗事发就发了吧。也许发的正是时候!虽有点丢脸但总算和平解决,舒家已够仁慈。现在绝对要离开斯斯,无论有多少舍不得。斯斯的手,纤指破新橙,洗手做羹汤。但不舍得又如何,一些道理是浅显到连孩子也懂得的。
      而且,去过她家之后,看到斯斯就忍不住要想起她母亲,那块破棉絮就软软地梗在喉间!且莫名地,似有飕飕的阴冷气从每个毛孔渗出来。
      寒冬到初夏,不过是场迷离的烟花,最后必将归为空寂。起初就看到了这样的结局。过程不过是两个人的心甘情愿。
      甚至连抱歉都不必说。
            再踏出这道门,他就不再是她的夫,她的郎,她的情人,她的男人。他将成为她近在咫尺,却再无相干的一具肉尸。
     
      斯斯定定地看他良久,如水般偎过去:
      再给我一夜,我只要一夜……
      15年前,便也有个女人这样贴紧了心爱的男子,哀求着,喘息着,呻吟着,却也是不容回绝的语气:
            再给我一夜,我只要一夜……
     
      这样的时刻,做兽比做人快乐。
            如导演着一场精彩剧目,看着他魂飞魄散,看着他醉生梦死,看着他上穷碧落下黄泉。谁说女人就是弱者,这场战役,服输的永远都是男人。
            累吗?累。
            不。不许说累,再说累我就把你绑起来,虐待你……你喜欢我虐待你吗……
            斯斯软如三春绿柳,似玩笑,又似爱娇,重复许多次玩过的游戏——长长的玻璃丝袜扯紧,左手,右手,左脚,右脚,将身下精尽力竭的男人拼成了一个僵硬的汉字。
      她的手,在这汉字的横竖撇捺上反复游走,一寸一寸,一厘一厘,喘息如缕,媚眼如丝,绣花般细,春泥般软。然后,拇指食指缓缓分开,停留在撇与捺交汇的那个点。
      他的眼里闪动着什么?是憎恨、后悔、厌倦,抑或绝望和恐惧?
      斯斯笑了,将手举到清风眼前:美吗?
      美……斯斯,快把我放开。
      你急什么……这次把手放到他唇前:清风,这么美的手,你想不想永远吻着,一直一直吻下去?
     
      斯斯明白。父亲不是走了,是死了。
      清风曾很奇怪,一个娇花弱柳的年轻女子,怎么能做得了这样脏这样重的工作。但斯斯只淡淡地说,本来可以做护士的,偏她“不知好歹”,朝色鬼院长的胯下踢了不重但也不轻的一脚——慢慢也就习惯了。什么工作不是人做的?你不做,其他人也要做。
      父亲迷恋母亲烈性与冷静的奇妙结合。是的。母亲将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医生,调教成一个刀法娴熟的外科专家。
      新婚之夜,两个人说着最血腥也最热烈的情话——
      你的手,怎会这么美?让我咬破看看是不是真的肉,真的骨头,真的血管……
      她故意把手伸到他唇边:你咬啊咬啊。敢咬我就把你牙齿全拔掉。
      拔掉也好。32颗牙齿正好够串成一条手链,挂在你手腕上,就是我一直在吻着你的手了。
      她轻轻咬了唇,似笑非笑地:哪天你若变心了,我就用你的牙做手链,叫你永远都不离开我!
     
      窥了她的秘密,他便变心了。
      那些滑腻腻的胎盘,那些未成形和成形了的小婴孩,她不动声色地收起来,清洗,剁碎,捣成酱汁,涂在手上——生命最初的血肉,比土豆汁西芹汁番茄汁黄瓜汁……不知道要滋养多少倍。
      就连斯斯还只握铅笔的小手,也时不时被哄骗着涂上一层“养护泥”。
      她的工作,他接受也习惯了,那是工作。来苏水一泡,依旧是他最爱的纤纤玉手。可他,到底无法容忍,几乎疯狂:那纤纤玉手上,究竟依附了多少油汪汪红亮亮的小手小脚?
      连最心爱的小女儿,天真的眼神里似乎都带了他看不清的残忍。
      也吵过N多次的,她说:
      怎么了?横竖扔了也是扔了,烧了也是烧了。废物利用,不好吗?
      又说:卖炭的一手黑,教书的一手白,你指望我的手有多干净吗?
            他开始沉默。
     
      那新分下来的医大女生,就爱上了这个男人长久的沉默。
      然后一次次说分手,说离婚,连斯斯都觉得自己幼小的心灵再也承担不了几近崩溃,母亲仍不管,冷笑着,他是我的男人……
      那夜。呻吟声,喘息声,床板咯吱咯吱的响声都从单薄的门帘那侧传来。父亲信了她的话——再给我一夜,放了你!
      就是那夜,斯斯看到了她15年来无时无刻不能忘记的一幕……
      
      拍拍清风的脸,斯斯微笑着:
            我没能考上大学,你说,是因为淘气。呵呵,其实不是,是因为自闭。你见过从10岁起就再不肯开口讲话,再难过再害怕都只憋在心里的孩子么?……高中毕业才离开家,离开10年如一日不停折磨着的梦魇;才愿意笑,无论笑容下面,心多荒芜……当这样一个孩子长大了,死心塌地地爱上了一个男人,你说,会是一种怎样的爱?!
       
      一切都是15年前那个深夜的翻版。
      赤裸的男人,手脚被丝袜牢牢缚在床腿。坐在男人身上同样赤裸的女人,用同样完美无缺的纤纤素手准确无误地扼住男人的咽喉!
    你是我的!!!
     
      你的牙齿真白,真整齐,我可以磨出一串更美的手链。你说过的,配我的手,天衣无缝,相得益彰,就像你一直一直在吻着我……
    斯丽莲眯起眼睛,微微地笑起来。
  • (本文发于《情人坊》2007年5期,未经许可拒绝转载) 

    我曾经是名“换客”,依靠网络载体将自己的物品拿出来换取其他人物品的换客。在“物物交换的规则”下,我用最廉价的物品去换那些昂贵的,本以为我很聪明,却不知越来越多的贪婪已经把自己填进了“罪恶”的帐单。
    “换客”女孩,用耻辱为贪婪埋单
    口述/李玲玲(化名)   整理/何畔草
     
    变异的非等价“换客”
           2006年7月,我在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上网查资料时无意中发现了一个“以物换物”的交换网站。该网声称大家在那里可以把自己现有的物品换得想要的物品。我突然想起自己有不少东西像鸡肋一样闲置着,为什么不去换一些我想要的书和衣服?当即,我在网上注册了“有心欣赏”的用户名。
        7月20日,我在网站上的“同城换客”里认识了王熙(化名)。我手上有一串前年从西藏带回来的佛珠,我本人不是信徒,因此一直搁浅。王熙却对此极感兴趣,我也看中了他的一瓶限量版的“GUCCI” 香水。于是,几十元的佛珠换来了几百元的香水。
        第一次成功交易之后,我又搜索了一下网站上一些人发布的需求。不经意间看到一条信息,上面写着一个女孩在某交易网站上开了一小店,推出不含色情的陪聊服务,并按10元/小时收取费用。顾客在打完电话聊天之后,给女孩的银行卡号打上钱。我顿时一喜,这可是不花分毫的赚钱妙方!
        随即,我也在换客网上发布了陪聊信息“你是不是有很多心事无处诉说?只需要带上你愿意交换的物品来找我,我将会是你最好的听众!”末尾,我附上了自己的QQ号和“本聊天不接受色情服务”的标签。这个信息推出不久,我的QQ就热闹了起来。
        一个星期不到,每天便都有十位以上的顾客找我聊天,但真正愿意像买商品一样付费的却只有几个。意识到这样虚拟的方式还是不行,而且,我的电话天天响个不停,宿舍的人意见很大。
        我开始收回陪聊的公开信息,有选择性地挑中要换的东西之后,再私下询问对方是否愿意以聊天的方式来与我交换。比如,我要换一个价值200元的物品,那么对方可以在一个星期内给我打超过10小时以上的不限次电话。在挑选顾客的时候,我有目的的都挑选男性,而且是那种发布交换物品数量大、价值高、看起来豪爽的“貌似有钱人”。只有在“换客网”上交易之后,我才提供我的联系方式,就这样不到十天,一个向我倒了两天苦水的男人,给我快递过来他的惠普彩色打印机。
        2006年9月3日,一个渐江经商的网民“一鸣”到广州出差,他在网上说,“我愿意用价值800元的MP4换广州当地“换客”的一顿饭,希望愿意的朋友和我交换。” 是陪吃而已,在网上也有很多,一次50元。而我一次可以赚800元,何乐而不为。我便给他留言道“我在广州,我愿意陪你吃饭,交换你的MP4。
        第二天,我洗漱一新后便和“一鸣”在一家高级会所见了面。“一鸣”说,他不在乎钱,只是想多交个朋友。只陪“一鸣”吃完饭后,在他的要求下,我又抽出一天陪他逛了广州的一些景点。结束之后,“一鸣”换给了我他的MP4,还额外给了“陪玩”的200元。
        从那之后,我基本上很少再去学校上课了。宿舍的人见我的名牌东西越来越多,还总是神出鬼没的,渐渐有些怀疑,我便干脆自己在外面租了个房子。这样我更方便接一些“陪聊”、“陪吃”、“陪玩”的请求。每次我都欣然前往,满载而归。
     
    天上掉下馅饼
        2006年10月,“十一”的七天长假,我都献给了网络,在此期间,一个网名叫“吴欢”的男人给我打电话。在我陪他聊天聊了半小时后,他竟给我的银行卡打了100元。正当我要关机时,他突然说自己从德国带回来的一款价值万元的数码相机,由于机子是英文操作界面而自己看不懂所以要换给能看懂英文的人。我遗憾地表示,我没有任何接近价值的东西可以给他交换。
        10月2日,吴欢给我发来了站内信:“在听完你的声音之后,我很想看到你的人。我想要你一套“性感照片”,你可以从我这里换取那个数码相机。”我两眼盯着屏幕,一下子不知所措起来,以前也是换过很多非等价的物品,但都是几百块左右的东西。一套照片换一个万元相机,实在是太划算了,可是把自己最私密的照片送给陌生人,矛盾在我的心中盘旋了几天。想象着唾手可得的数码相机,我为自己找到一条最好的理由:做为一个换客,没有胆量答应交换请求是件很没面子的事。
        4日,我来到市内最著名的人体写真影楼。为了将照片拍摄得性感些,在摄影师的指导下,我拍得十分大胆,掩盖在蕾丝花边下若隐若现的乳沟、撩人的长腿、翘起的臀部、还有唇边的暖味飞吻。我挑了一张最性感的照片,发给了吴欢。吴欢收到照片后,直夸我比他想象中漂亮,像他的梦中情人。吴欢给我发来了信息,“我很喜欢你的这套照片,我可以将你想要的任何东西换给你……”我松了口气,给吴欢回了信息“我喜欢你的数码相机……”“没问题,带着你的照片,我们当面交易吧。”吴欢很快就回复说。
        6日中午,带着一组自己的性感相片我来到了吴欢指定的酒店大厅。吴欢是一个长相普通的中年男人,一身阿玛尼的名牌把他衬得很气派。他接过我的照片,一张一张翻看,看完后笑咪咪地请我随他上楼拿相机。我本能地表示不想上去,但是禁不住他的劝说,随他去了他的房间。
    很顺利我拿到了梦想已久的数码相机,看到吴欢一脸真诚的样子,我释然了。临出门前,吴欢请我欣赏了桌子上那台精美的笔记本电脑。
     
    落入“物欲”陷阱
        国庆假期的最后一天,吴欢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是不是喜欢他的笔记本电脑,他愿意和我交换。“可是我已经没有任何物品可以和你交换了”我有点不舍地回想着在宾馆里见到的“SONY”笔记本电脑,专卖店的价格接近3万。吴欢笑了起来“你怎么那么笨,人也可以交换啊!”“什么意思?”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吴欢接着说,如果我答应陪聊一个晚上,就可以得到那台笔记本电脑。通过上一次的接触,我对吴欢大大有了好感,因为看着我的性感写真,如果他有歪念,上次在他房间交换数码相机的时候,我已经就是“笼中之鸟”了。通过他在星级酒店包住的豪华套房以及身上的名牌服装,我认为他是个极度空虚的大款,只是想找一个人陪他说说话来挥洒他的钱财,和我以前接触的几类人没有什么区别。
        晚上7点,无数次“物物交换”的成功以及吴欢还算“君子”的表现,让我放心大胆地再次来到他在酒店的房间。门是开着的,进来后,正在淋浴的吴欢让我先坐一会。
        墙上的壁灯散发着朦胧的光晕,桌上那台今晚过后就将属于我的“SONY”笔记本电脑正放着轻柔的音乐,而一张张昨天刚刚交换给吴欢的那套性感写真,正在电脑屏幕上自动浏览。虽然照片上的人是我自己,但此刻看着它,又想到浴室里的那个男人,依然让我心里产生一种不可名状的感觉。
        房间里弥漫着红酒的味道,沐浴完的吴欢笑嘻嘻地凑过来,拿起一杯红酒递给我,他对我说:“先喝点红酒舒缓一下神经吧。”我有很好的酒量,一点红酒难不倒我,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自认为表现豪爽的我,问他是否可以开始今天的交换。吴欢只是端着他的那杯红酒晃来晃去,“李小姐,你可能不知道,我已经整整欣赏了一天您的写真,现在即使不看,你那魔鬼般的身材依然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就好象这杯中的酒,让人情不自禁……”
        见话头不对,我警觉地说:“吴先生,我只是按照昨天的约定来进行交换,如果您想聊天,我决不会拒绝,但……”话还没有说完,我已经发现自己的状态不对,头开始发沉,眼也有些朦胧。
        “拒绝?你已经没有拒绝的理由了,贪婪是要付出代价的,今晚会是一场真正等价的交换……”吴欢接下来的话和动作我已经无法记忆,只感觉沙发越来越软,引诱着我入睡……
        半夜醒来,我感觉身上沉得喘不过气,下身是撕裂的疼痛。我挣扎着抬起眼,在这张宽大的床上,我的旁边躺着一丝不挂的陌生男人而吴欢正在对面的沙发上赤身裸体地吸着烟,旁边还放着一台“DV”。我本能的用被子遮起身体,瑟缩在床的一角。吴欢淫笑道:“你醒啦?我说过,这将是一场真正等价的交换,不知你是否满意?”我真不敢相信发生的一切,自己竟被两个男人迷奸,“禽兽”、“畜生”之类的语言在耻辱、恐惧的压迫下无力说出,我只是冷冷地说:“卑鄙。”
        “卑鄙?只凭聊聊天就想得到几万元的东西,你的贪婪不卑鄙吗?还有更卑鄙的是这个。”这个曾经道貌岸然的中年男人拍了拍身边的“DV”,并威胁我说,如果我想报警,那就去报,大不了他只是以为我是做皮肉生意的小姐,因为楼层服务员可以证明是我自己找来的,不仅如此,刚才精彩的录象也会登上我们学校的校园网,看我以后怎么做人。最后他说:“带上你换来的东西,走人。”
        我得到了我想要的笔记本电脑,却坠入噩梦的深渊。我退掉了校外的租房,把所有东西都搬回了宿舍。在同学们对各种时尚用品的艳羡声中,我心底却是那清晰的耻辱之夜,以及那个卑鄙男人留给我的话——“卑鄙?只凭聊聊天就想得到几万元的东西,你的贪婪不卑鄙吗?……”
  •   (本文发于《情人坊》2007年12期,未经许可拒绝转载)

        我还没结婚,目前也没有固定的男友和我一起完成这“让爱得到升华”的情侣瑜珈。但我不想错过练习的机会。那一天我也早早赶到瑜咖馆,换好衣服等在那里——
    情侣瑜珈,我们的爱需要重新定义
    张樱纯/文
        当瑜珈刚在这座城市流行的时候,我也彻底地喜欢上了瑜咖,那均匀而舒畅的呼吸,优美而柔韧的动作,伴随着轻盈而舒缓的音乐,整个人仿佛置身略带咸味的海滩上,或是走进了桃花渊一般让人神清气爽。
        瑜咖馆离我住的地方并不远,晚上一个人独来独往并不觉得害怕和孤单。今天推出了情侣瑜咖。情侣瑜珈除却动作上的配合之外,这样的双人运动还尤其讲求信任感,是一项互相关爱的运动,让修练双方有亲密感,一旦双方不信任就不能协调,无法完成动作。在这一过程中,两人的爱会得到升华。
        其他会员都带着自己的男友或老公开始进行准备动作了,而我却为没有男友而在懊丧,我的另外一个教练领着一个女子向我走来。教练说:小蝶,这是新来的安可。有兴趣的话,你们俩个搭配练习一下吧。
        眼前的安可看起来时尚而富有个性。一头时髦的碎发,一身纯黑色的西装,看起来干练而果断。我们两个换上瑜珈服,简单的几个热身动作之后,便和大家一起融入到情侣瑜珈的练习中。
        别人都是一男一女的情侣搭档,只有我和安可是两个女子搭配着练习。但这丝毫影响不到我们的默契程度,很多男伴不能完成的动作,在我和安可这里都很顺利的做完。练习中,我感觉到安可似乎很注意我的感受,有意无意的在动作上迁就我。
        一个半小时的练习下来,我和安可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们都很满意相互间的信任和默契。安可说,她也没有男伴,不如就一起练习吧。她的眼睛里闪着渴望的目光。我当然求之不得。安可抓住我的手说,那,以后,就是朋友了。当然,我笑靥如花的说。
        我看到安可的眼睛里漫上一种温情和迷离的目光。
        我和安可的瑜咖练习越来越默契。有时候教练甚至让我们给新来的学员作示范练习。安可总是能很好的带动我的情绪,引导我的动作。有一次,我们在休息室里换衣服的时候,安可盯着我的身体说,小蝶,你的身体真漂亮!她把手放到我的肩膀上,竟然微微的擅动。
        我笑着躲开,说你还不是一样的漂亮吗?安可没有说话。我扭过头,安可正直直的盯着我的身休。我吓了一跳,推着安可说,想什么呢?安可有些慌乱的回过神,开玩笑地说,在想我如果是个男人一定会追求你。
        我笑,安可也笑。我们俩个嘻嘻哈哈的穿好衣服,安可习惯性的拉着我的手出门。
        一个月之后,安可已经和我好的像一个人一样了。私下里我们两个也经常在一起。安可自己经营着一家公司。生意也做的红红火火。在我眼里,她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女强人。每次我们出去购物。我试着给她选择裙子之类的女性味道较浓的服装,她都说商场如战场,不适合穿这种衣服的。而安可却很会为我选择衣服,她看中的衣服穿到我身上,极致地衬托了我柔美的气质。
        有一天,安可说要带我去参加一个派对。派对的地点是在一栋私人别墅里。安可带着我走进去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群衣着光鲜亮丽的女人。其中也有一些如安可一样打份中性的女人。来之前安可曾对我说过这是一场女人之间的派对,谢绝男士参加。所以我一点也不惊奇偌大的别墅里找不到一个男人。
        安可很自然的拉着我的手。一位和安可一样中性打扮的女人走过来对安可说,安可,是你的新女朋友吗?安可重重的点点头。对我介绍说,小蝶。这是别墅的主人谢兰。我礼貌的伸出手。谢兰对安可说,小蝶很漂亮啊。安可的脸上洋溢着笑容。
        坐定之后,她们开始聚在一起讨论时尚的话题。我这时才发现,好象所有的来宾都是成双成对的。一个女人带着另外一个女人。俨然一对对的同性恋人。她们甚至在一起自然地做着一些很亲昵的动作。
        过了一会儿,灯光渐渐暗淡下去,悠扬的舞曲在大厅里缓缓飘荡。她们成双成对地滑入舞池。安可也拉着我的手走到舞池中央。
        开始安可还轻轻的揽着我的腰,渐渐地她把我抱到了怀里。她的呼吸在我耳畔慢慢粗重起来。我偷眼望去,看到有几对女人竟然在灯光迷离地掩饰下拥吻起来。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原来这是一个以同性爱为主题的派对,而安可,竟然是同性爱者。
        我心里突然觉得慌乱。轻轻地推着安可。安可也感觉到了我的不安。她非常自然地拉着我到宽敞的露台上去。安可幽幽的说,小蝶,第一次见面我就很喜欢你。在瑜珈练习的过程中我愈发地珍爱你。我知道你一时接受不了女同的事实。所以相识后的这两个多月中,我努力地压抑着想要爱你的冲动。今天,我把你带到这里来了。我希望你能接受我。
        安可的眼里闪着点点泪光。我犹豫着不知道该说什么。安可说,其实今天晚上参加派对的女人们,其中有一部分是因为幼年的生活环境或者成年之后遭受过异性背叛才选择同性相恋的。她们现在都生活的非常幸福。相对于异性之间的恋爱来说,同性之恋更加的专一和纯净。女性特有的细腻和善良会令双方更理解,更相爱。她们体味过背叛带给对方的痛苦和打击,所以相互之间会更珍惜在一起的时光。
        安可的话勾起了我对于前任男友的回忆。这个曾经费尽心机追求过我的男孩子,得到我之后。在另外一个家资万贯的千金小姐面前,毫无廉耻地说我不过是她的表妹。在我目瞪口呆的情况下,他竟然挽着那个女孩的手转身离去。这段往事犹如一道深深的疤痕一样长久地长到了我的心里。听着安可的话,我泪流满面。
        安可轻轻抱住我。双手温柔地拍着我的后背。在她的抚慰下我慢慢安静下来。我突然感觉到,原来安可的肩膀也这么坚强和温暖,可以让我躲进去疗伤。
        当安可的嘴唇慢慢靠近我的时候,我竟然没有躲藏。怀着慌乱而莫名的心情。我感觉到安可的嘴唇除去狂热,还有丝丝淡淡的寂寞。
        等我们走回到客厅的时候。参加派对的女人们对安可和我说:祝你们永远快乐。
        在以后的瑜珈练习中,我和安可的表现更为默契。我们相互缠绕着,深情的凝视着对方的眼睛。一个半小时的锻炼后,进入最后的放松状态。全屋寂静,灯灭,放松平躺在薄垫上。教练舒缓的声音和着音乐,响起在遥远的地方。“让脚的重量,落到地板上;放松小腿,忽视它的疲劳,让它的重量落在地板上……将五官放到无限大,直到没有了边界;停止大脑的思考,忘掉正在想的一切……”那一刻,我感觉到世界上仿佛只剩下了我和安可。我们并排徜着,她伸出手轻轻的握着我的手。带着我在两个人的世界里飞翔。
        安可越来越离不开我,对我的爱恋也日复一日的浓烈。而我在最初的抗拒到越陷越深的过程中,也时时刻刻地谴责着自己。我不排斥同性之间的爱恋,但却知道这完全不符合由来已久的道德标准。尽管如今已经有相当一部分的同性恋者将这个话题抬到了议论日程,国外也有同性恋者公开结成夫妻的事例。但到目前为止,这并不能主导社会观念的潮流。毕竟只是少之又少的一部分,会被大多数的人认可吗?
        我的疑惑安可都看到了眼里。或许是怕这么快的就失去我。安可竟然开始限制我交异性朋友。安可抱着我一遍遍的说小蝶我爱你,不要离开我。
        有一次,单位的一位男同事要我帮他为妻子选一件生日礼物。在为他的妻子选择了一件裙子之后,我们提着东西走在回单位的路上。这时,安可驾车经过,看到了有说有笑的同事和我。她停下车,径直走到我的跟前沉着脸对我说:小蝶,跟我走。看到男同事疑惑不解的呆愣在那里,我连忙说,是我表姐,家里有点事。来不及和同事说再见。安可拉着我上车绝尘而去。
        回到安可的住处。我一言不发。原来爱到了一定程度,都是有排它性的。同性之间的爱也不例外。也许是这种鲜为人知的关系吧,同性之间的爱恋可能除去要相互间信任以外,更要经受住外人排斥或好奇的目光。安可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像困在笼中小兽一样。她语无伦次的说小蝶你怎么可以这样?男人是不可信任的,你不知道吗?你不能离开我。
        我缓缓的抬起头,对焦灼不安的安可说:安可,我们到此为止吧!安可突然停下不安的脚步,睁大眼睛怀疑的对我说,小蝶,你说什么呢?别这样想好不好?为一个男人你真要和我分手吗?
        我看着安可,是的,我们应该分手了。但不是为了那个男人。他只是我的同事。安可,是的,我曾经觉得和你在一起幸福过,但是这种幸福也时时地责问着我的心灵。我一直在对还是错的迷惑中和你前行,难道你感觉不出来吗?好在,我陷的还不是很深,还能分辨自己到底需要的是什么。安可,我要回去,回到我正常的生活轨迹上去。
        我看到安可的眼睛里盛满了绝望、愤怒和伤心。她说:小蝶,这就是你给我的结果吗?我无语。安可突然伸出手,重重的一巴掌落到了我的脸颊上。我下意识的捂住脸,我看到安可的脸上一丝很痛楚的表情闪过。我知道这一巴掌疼到了安可的心里。
        安可说:走吧,贱女人,去找让你受到伤害的男人吧。
        我站起身,伸出手轻轻拭去了安可挂在眼角的泪水,安可,祝你早日找到合适的爱人,能和你一起勇敢地爱和恨。而对于我,你永远是我最最亲密的姐姐,我们都爱着彼此,只是意义不同,别再让我们互相伤害,好吗?
        转过身,我听到安可在我的背后叫:小蝶……
        我没有回头,我在心里对安可说:安可,希望很快会有一天,我们还像原来一样逛街,一样温习瑜珈,一样在午后的街角咖啡馆小坐,只是,不再和爱情有关。
  • (本文发于《情人坊》2007年12期,未经许可拒绝转载) 

     如果当初哥哥以李子凯的身份出现在我面前,我们还会像今天一样吗?我们的感情会寻着哪条轨迹发展下去呢?感谢他,给了我如此温暖厚重的友谊,我把它叫做浓于水的——亲情。         
    此情不关风与月
    吴郁/文
        洛水,这是他的网名。六年前,我们在同城聊天室里相识,他幽默温厚的谈吐深深地打动了我。那时,他成了我崇拜的偶像。直到见面后,他在我心中完美的雕塑才被无情的现实击得粉碎。
        见面之前对他的才情充满仰慕,想象他是伟岸的男子。网上,我从不肯问他的工作、年纪,怕他觉得我是个恶俗的女人。
        只因喜欢他字里行间渗透出的韵味就那样莽撞地说想见他。他没有犹豫,半小时后骑着一辆破自行车跑到了我们小区外的街心花园,手里还捧着一包大白兔奶糖。他站在我眼前不足一米处连叫了三声小雪,我才像刚从梦里醒过来一样不再愣愣地盯着他。而直到此时我才知道他是一个已过而立之年的汽车修理工。看着他乱如杂草的头发,我的热情从云端跌进尘埃里。
        我坚持请他吃饭,尽管一个充满青春朝气的女孩和一个邋邋遢遢的中年男人坐在同一张餐桌上是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但我还是想给自己糊涂的热情画一个并不圆满的句号。
        席间,他依然妙语如珠,声音温厚而沉稳。低头回味,他的确才华横溢。然而抬头看到他一身脏兮兮的灰黑色工作服时,我心里总有一种被骗的感觉,却分不清骗我的是网络还是我的眼睛。那顿饭,吃得很艰涩。回家后我懊恼地想踢碎眼前的电脑。我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会和网友见面。
        我开始有意地疏远洛水,他已从我心中的偶像变成了樵夫,而我不想和樵夫闲扯。 
        QQ上,在我难得一次的现身时,洛水说:好久不见,真得很惦念你。心莫名的羞愤,我飞快地打过一行揶瑜的字,是不是巴望着我的车坏了,能让你赚点修理费啊。沉寂,静得似乎能听到屏幕后面他的呼吸。片刻后,对话框里出现了一行字。小雪,我想你误会我的话了,其实我只是把你当成妹妹。脸上报复得逞后的笑容一下子僵住了。我迅速找到半年来几百页的聊天记录,一页一页翻下去,我的脸不知不觉地红了。的确,那些字清清楚楚不会骗我。他的殷殷关切里传达的只是一个兄长般的爱护。
        洛水告诉我,他之所以加我网友是因为我不但叫小雪而且是个处女座的女孩。他说在这半年的交谈中他发现我有很多地方和他的妹妹小雪很相似。他的妹妹比他小两岁,小时候她常常把他的数学作业里的减号改成加号,让他在同学们面前出八加七等于一的丑。可是,十多年前一场病魔降临到小雪身上,她临走时握着他的手说,我还会变成小雪回到你身边的……
        那晚,洛水的头像一直亮着,我没有再打扰他,也许他正在回忆那些与小雪相处时温暖的片断。我坐在电脑前,鼻子酸酸的,竟有些嫉妒小雪有一个这样包容他的哥哥。
        自从那晚与洛水畅谈后,我在矛盾中开始慢慢接受他。QQ里我把他当成最终实的听众。他总是细心地聆听着我生活的困惑,爱情中的烦恼。然而走下网络,我依然不愿意这个把我当成妹妹的男人走进我的现实生活,毕竟那种身份差别在我心中产生的距离还无法剔除。
        花开花谢,一切都是瞬息万变,在比流水还快的日子里生命的驿站中人来人往。四年里,妈妈病逝,我换了三个工作单位。可是洛水依然还在我身边,虽然还是几年前见得那一面,但他QQ的头像却频频闪亮。他说的最多的还是那句:小雪,啥事都不用怕,你还有哥呢。
        2006年2月14日,男朋友穿着我从精品店给他买的那件范思哲T恤捧着一束玫瑰走进上岛咖啡厅,我从公交站牌后走出来给他打电话,他告诉我今晚要加班。我说这也好,我想换一个人陪我过情人节。他沉默了五秒钟后说,祝你与另一个人的情人节快乐。和男朋友相恋三年,爱情就像一截燃尽的烟灰,轻轻一吹,散了,终结时只用了五秒。
        我不停地给洛水拨电话,我说:洛水,你过来陪我喝酒。
        酒吧里,一杯杯红酒像从我伤口里流出的血,我一口口饮尽。爱情,原来不过如此,我终于相信那些谣言,男友为了仕途正在追求公司老总的女儿。
        酒至半酣时,突然想起《天龙八部》里的刀白凤和段延庆。我意味犹长地看着不修边幅的洛水,慢慢靠近他,像蛇一样缠住他的胳膊。
        跌跌撞撞地被他扶上楼,我用手勾住他的脖子。他手心温暖,臂膀宽厚。我嘟着娇嫩的唇凑向他,他轻轻拍拍我的肩膀疼惜地说:傻丫头,失恋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你要学着坚强的面对,而不是作践自己。说完他把我放在床上,替我掖好被角。然后倒了一杯温水放到我床头就转身离开了。门轻轻地合上,月光掉进水杯里,心跌落进一片温暖里。
        社会上的尔虞我诈,卧室里的孤寂无聊,像扑天盖地的惊涛涌向我,我拼命地奔跑,奔向他。惊醒,半夜三点,给他挂电话说:哥,我怕。他包容地说:丫头,有哥呢。
        第一次喊他哥,居然是在恶梦惊醒以后。他笑,说那是内心深处的呼唤。然而那个哥字喊出口后就似乎一发不可收拾。喜欢在闲暇时给他挂电话:哥,今天领导表扬我了;哥,今天我买到了很多便宜货……他总是笑着说:小雪真能干。我有些动情:哥,有你真好,心里变得很踏实。
        那天,雪下得很大。他打来电话说:小雪,是时候陪我去老家看看我爸妈了,你嫂子也在那,他们都想见见你。然后,我听到他在电话那边开心地笑,我问他笑什么?他说:偷偷告诉你啊,我爸妈想认你做干女儿,你到时候可不许不答应。
        他开一辆黑色的宝马来接我,穿着得体的帕蒂珀男士休闲装,身上有  Davidoff香水散发着清新的海洋味。就像是我五年前想象中的样子。他替我打开车门,很绅士。我不敢置信地望着他。他说,小雪,快上车。
     往日能言善辨的我突然间变成了一个哑巴。他摸搓了一下我的脑袋笑,然后把一包大白兔奶糖递给我说:小雪,是不是看不惯哥哥意气风发的样子?我说不出话,喉咙像突然打了结。
        那天的路真得很滑,尽管他的车开得很稳,像他的性格。可是谁也不能保证所有的人都像他。就在我们快要到他的老家时,一辆大货车失去了控制向我们冲过来,我抱住他拼命地喊哥,他猛地把方向盘向右打了一圈。车子横了过来,那辆大货车撞到了宝马的左侧前车门,我在右侧安然无恙,洛水在左则伤得命在旦夕。
        洛水身上流了很多血,他被送到离我们出事地点最近的乡镇医院。可是医院的血库里却没有A型血,时间已经紧急到瞬间就能决定生死,我冲过去伸出胳膊喊我是O型血,输我的吧。
        我和洛水的病床并排放在一起,我的指尖能触碰到他的指尖。我说:哥,为什么不是把方向盘向左打?洛水艰难得挤出一个微笑:谁让你当时喊我哥呢。眼泪大颗大颗滑下来:哥,你怎么那么傻?洛水喃喃地说:本能就向右打方向了。我向外侧挪动了一下身子,伸手握住他的手指说:哥,我们两个人的血液在你的身体里会融在一起。以后我们就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了。
        洛水的病情稍微稳定后连夜转到城里的大医院,我躲在角落里看着来来往往的医护像穿梭的鱼,洛水的爱人始终守在他床边。我却不敢走过去。良久,他爱人才注意到我。她缓缓向我走来,我发现她是一个优雅的女人,全然不像一个汽车修理工的妻子。我怯怯地望着她。她轻轻牵起我的手说:小雪,坐到你哥哥床边来吧,你一定很担心他。我茫然地望着她,她给了我一个和蔼的微笑继续说:我想一定是天上的小雪安排你和洛水相识。也许这就是你们的缘分,说不定前世你就是他的妹妹呢。
        奥凯汽车销售城老总李子凯先生受伤住院的消息在第二天见报了,并且配了大幅照片。直到此时,我才知道,原来洛水就是这个城市赫赫有名的李子凯。
        我从知道他已度过危险期后就很少到医院去看他,尽管他救了我的命,可是他却粉碎了我的骄傲。以前那种凌驾于他之上的感觉一下被羞愤取代。我突然之间变成了舞台上一个人表演的小丑。而他却成了台下悠闲地看客。
        三个月后,他出院了。我又一次疏远他,因为很难接受他从修理工,到公司老总的飞越。五年了,我已习惯了没心没肺的喊那个不修边幅的男人哥哥,而现在的他让我觉得如此生疏。
        一次,在路上遇到他,他开着那辆豪华的宝马,车与他很相配。我用沉默武装着尊严。他说对不起,本来早就想向我解释,可他实在喜欢看我骄傲得如小公主的样子。看着他态度并不诚恳的认错,我白了他一眼说:你以前可真会演戏。他爽朗地笑说:马马虎虎吧,反正工作服厂子里有,每次见面时把头发弄乱就行了。我嘟着嘴说:哪个当哥哥的这样骗妹妹呢。他仰起头望着天边的一朵流云莫测高深地笑。
        望着他微微扬起的嘴角,我忽然洞明了一切,狠狠地踢了他一脚,之后飞快地跑开了。是啊,睿智如他,五年前他一定感觉得到我在网上对他近乎疯狂地崇拜。如果他当初以李子凯的身份出现在我面前,我们还会像今天一样吗?我们的感情会寻着哪条轨迹发展下去呢?
        窗外,夜色清朗,像我对他不关风花雪月的情。
        终于有机会拜访他的家人,我得了三个内容丰厚的红包。嫂子点着我的额头嗔怪,为什么不早点来家里,我瞄了一眼哥哥故意轻声说:我哥说你比母老虎还凶,我不敢来。哥一脸无辜地大喊冤枉。坐在床上的干爸干妈笑成了一团。哥无奈地叹着气:这丫头,和小雪一样调皮。
  •   (本文发于《情人坊》2007年5期,未经许可拒绝转载)

    我只能用这种方式来爱你
    宋歌/文
     
        作为一个妈妈,我觉得自己很失败,无论我多么舍不得女儿,也决定不了她的归属。
        离婚后,女儿随前夫回老家上学,我才知道思念也会是一种痛彻心扉的绝望!每天盯着女儿的玩具和书难以入睡,头饰买了一堆又一堆,听到小女孩的声音就想哭。女儿几乎从没离开过我,她如何度过想我的日子?
        不久,电话里就传来女儿的哭泣声,不肯说话,只是哭,再后来电话也不肯接。前夫告诉我,女儿说那样看不见也摸不到妈妈,都没用,她只想让妈妈搂着。我的泪流下来,宝贝,妈妈该如何弥补对你的伤害,你知道吗?为了你,妈妈曾尝试着重新接受婚姻,但是请原谅妈妈,我实在做不到,真的做不到!可妈妈又是多么希望你快乐啊,宝贝!
        我从没担心过她的学习,因为在女儿两岁的时候,我就已经有计划地教她,三岁时她就能阅读儿童读物,英语单词会好几百,而且待人接物落落大方,一直是我的骄傲,我相信她一定会很优秀。和女儿的班主任通电话,她告诉我女儿学习上没什么问题,只是很内向,心事重,不爱讲话,午饭吃得很少。而且她爸爸似乎很溺爱她,对她的性格成长很不利,嘱咐假期时让女儿在我身边多些时间,有针对性的开导女儿。哽咽地拜托老师让女儿多吃些午饭,放下电话,流着泪计划女儿回来的假期。
        度过无数个难眠之夜,女儿终于在盼望中出现在我眼前。我的宝贝瘦了,高了,我们紧紧地拥抱着,拥抱着……
        可我渐渐发现,女儿穿衣穿鞋竟然都要她爸爸帮忙,一到吃饭就假装肚子疼,走路还要背背抱抱。而且变得很任性,仅仅因为裤子没干不能下楼就开始耍闹,她爸爸亦步亦趋从这屋到那屋哄着。我在一边无奈叹气,不知该说什么。将来谁会这样哄着她,她如何受得了挫折?和前夫交流,他不但振振有词,临走时还一再嘱咐我帮女儿穿衣穿鞋……
        女儿为了讨好我,在挂历上歪歪扭扭地写着她爸爸的坏话,又问我离婚是不是永远不见面了?使我的心一阵阵发紧。我说大人的事情她不要操心,无论我们如何,她都是我们最爱的宝贝,在妈妈这儿的时候就是妈妈的宝贝,在爸爸那儿的时候就是爸爸的宝贝。她说在妈妈这的时候我也是爸爸的宝贝,在爸爸那的时侯我也是妈妈的宝贝。我忍着泪,宝贝,不要那么心思慎密好不好?妈妈该如何使你抛弃心事,快乐无忧?
    吃饭时她又要拿肚子疼塘塞过去,我先是和颜悦色地哄着,后来干脆扳起脸,要求她必须把我盛给她的吃光。她含着眼泪倔强地望着我,一口一口吃下去。我强忍着心痛,装作无动于衷的样子。收拾完后看到女儿在床上一动不动地躺着,走过去发现她鼻子一吸一吸地正在默默流泪,我的心一阵阵绞痛,抱起她,吻着她的泪:宝贝,你那么瘦,妈妈只是想让你养成按时吃饭的习惯,你最喜欢吃妈妈做的菜,不是吗?她点点头。我们使劲拥抱着,轻轻拍着彼此的背,这是以前我们母女俩最喜欢的爱抚方式,但我知道现在必须把它减少至最低。
        最难熬的是夜晚就寝的时候。三个月没见到女儿,好想每晚搂着她,给她讲故事,好好爱她,但我却不能再那样陪伴她。如果我们还如以往般亲近,她回去后必定又会因想我而哭泣。于是每晚我坐在电脑前,假装很忙很忙而不去理她。
        起初,看完动画片,她就搬过来椅子,坐在我身边,默默等着我。我只抛给她几个微笑,眼角不停地打量她。看到她充满期盼的大眼睛不停观察着我,欲言又止的样子,渐渐那双眼睛里就隐约有了泪光。我铁着心肠要求她自己去睡,不要打扰我。她委屈得要哭,我命令她马上回到床上,看着瘦小的女儿孤零零的躺着,我的泪悄悄滑落,心入炼狱般煎熬着。终于等到她睡熟,便冲过去,一下一下亲着她的小脸,抚摸她软软的长发。心里不住地说着:宝贝,妈妈好爱你!妈妈好爱你……终于,晚上她不再等我,只过来亲亲我的脸,说妈妈我要睡觉了,就乖乖自己去睡。而我每晚都要看上千遍万遍她熟睡的小脸,再印上我千千万万的吻,直到她在睡梦中微笑。
        我狠着心锻炼她所有能自己完成的事情:洗头发,洗澡,洗袜子……看到小小的女儿可以有条不紊地做着这些琐事,我又是心疼又是安慰。看着我初长成的女儿,神态、体型、手、脚越来越像我,不禁感叹生命的神奇。
        有天我问她,在妈妈这好还是在爸爸那好?她笑着回答我说都一样,都好。我终于放下心,不用担心她回去太想我。宝贝,也许将来你回想往事,会埋怨妈妈的冷淡,也许你还会认为妈妈不再像以前那样爱你。可我相信,当你做妈妈的时候,你会体谅,妈妈,只能用这种方式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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